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各项要求,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,保障法人、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7月16日,由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大主任吴来贵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甫甬率市人大代表、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、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及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员对全市《消防法》贯彻实施情况、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。乌兰察布市副市长赵锦,市公安局局长郝光东,副局长李连喜、市安监局局长陈赛刚及乌兰察布市支队军政主官陪同视察。
期间,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乌兰察布市春天商厦、草原假日大酒店等场所,查看了集宁区中队、集宁区特勤中队两个中队的执勤车辆、装备器材及消防站对外开放情况,观看了中队业务训练和战术演练,听取了公安局副局长李连喜对《消防法》贯彻落实情况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情况的汇报。吴来贵主任对消防支队近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,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要求:统一思想、认清形势,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,采取强有力的措施,全力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;继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,把火灾隐患整治放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,认真抓好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;积极跟踪督促整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,对抵制隐患整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,决不可姑息迁就;对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汇报,积极争取市委、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,特别是有好的建议应积极向市人大提请督办,形成真正强有力的推手,促进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,为乌兰察布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
编辑:雅子